8月12日上午,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孙培正到祥云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元龙培同调研。
孙培正部长全面查看了我院的检察服务中心、楼道文化建设、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检察文化室等,切身感受了解我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氛围营造和工作进展。
通过现场检查指导,孙培正部长对我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前期创建工作高位谋划、基础扎实、推进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孙部长指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是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举措,作为机关单位,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内涵,熟悉创建工作的具体路径和方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验收任务圆满完成。
孙培正部长根据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对我院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要再压实。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督促、亲自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紧密联系实际,把民族政策知识学习宣传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示范点建设,不断深化检察人员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精益求精,与检察工作密切结合。注重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具体内涵,善于总结、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宣传氛围营造、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上做实做细,做出特色;同时要把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检察业务工作、融入检察队伍建设、融入检察文化建设,继续抓好抓实抓细。
党组书记、检察长姚元龙表示,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把握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题主线、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营造好创建氛围。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聚焦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更多更实的措施,努力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