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作用,根据《云南省人社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大学生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扶持范围
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县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省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资金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县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二、补贴标准
大学生创业项目由创业者自愿申报,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年至年已享受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项目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并有申请意愿的大学生创业人员于7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申请认定表和项目经营计划书到祥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申请认定表和项目经营规划书请自行到pkldl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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