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祥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云南某企业项目部原副经理鞠某贪污、受贿一案,开庭当天,该企业的80余名干部职工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期间,被告人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开单据的方式,套取国有资金.44元,并非法占为己有,同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燃料油、采购设备配件、设备搬迁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个人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元。涉案金额达80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鞠某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鞠某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该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此次旁听庭审为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鲜活的“廉政教育课”,“零距离”接受教育,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祥云县人民法院
文案|杨嘉俊
摄影、编辑、一审|王映
二审|刘文军
三审|杨德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祥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案,80余人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