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争取抚养权

总结:

1.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2.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3.子女的年龄: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③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案例01原告王某与被告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的民事案()苏民初号

审理法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法院观点:

离婚后,一方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是否变更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本案王某硕、王某佳长期随被告及被告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现两子女均表示愿意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亦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有明显不利于抚养两子女的情形,故本院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案例02:廖某甲与沈某某离婚纠纷案()沪02民终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婚生子廖某乙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均认为离婚后儿子廖某乙随己共同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由此表达的对孩子的真实情感及负责精神,值得赞赏和肯定;但考虑到婚生子廖某乙尚年幼,分居后廖某乙原与廖某甲共同居住,后由沈某某带领且另住他处,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表明其为抚养和照顾孩子付出了不少心血,而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婚生子廖某乙随被上诉人共同生活存在明显不利于儿子今后健康成长的情形,因此,本院认同原审法院关于孩子随沈某某共同生活的判决。若廖某甲今后发现孩子随沈某某共同生活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可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综上所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

案例03:蔡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民事案()云民初号

审理法院: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

法院观点:

本案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原、被告的儿子蔡某甲虽在原、被告第一次离婚时由原告蔡某某抚养,但原、被告复婚后一直由原、被告在前所抚养并在前所小学上学,从现状来看,蔡某甲岁数较小,出于对其学习、成长及身心健康的考虑,由其母亲李某某抚养较为适宜,被告不要求原告支付小孩抚养费,本院予以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按揭购买的起亚牌轿车一辆(×××号),该车的按揭贷款尚未清偿,在贷款未还清前,该车产权不能变更,故该车归被告李某某所有,但该车购买时支出首付款元、车辆购置税.15元、偿还贷款.04元(自年5月29日起至年5月29日共13期),共计投入.19元。原告蔡某某享有的份额由被告李某某折价.1元补偿给原告蔡某某,剩余贷款由被告李某某偿还。二、“卷发地带”理发店一间,诉讼中,原、被告均表示不愿意接手经营,本案中对该理发店经营权问题不作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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