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发挥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禾甸镇下莲村自办伙食中公款购买酒水问题。年6月至年5月,下莲村委会在自办伙食中,共62次累计购买酒水支出元。下莲村原党总支书记段吉辉、原村委会主任段正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段吉辉、段正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5月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祥城镇禾大村委会副主任兼妇女主任张丽琼违规办理乔迁宴和升学宴问题。张丽琼在担任禾大村党总支副书记期间,年3月,在位于禾大村委会旁的新宅中违规操办乔迁宴;年8月,张丽琼在祥城镇财富路饭店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年5月张丽琼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祥城镇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杜光义违规办理升学宴问题。杜光义在担任祥城镇新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年8月在祥城镇新村其岳父家中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年6月杜光义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中,有的在自办伙食中公款购买酒水,有的违规办理升学宴、乔迁宴,都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牢守住行为底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严格干部管理,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清廉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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