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撞坏了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而云南大理祥云县的一名驾驶人却选择了逃逸,结果公安交管部门不仅快速的侦破了案件,并依法对其予以了严惩。
年10月09日凌晨,驾驶人黄某(男,25岁)驾驶云LFH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清红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02时45分许,车辆行至清红路文苑路路口往南米处时,由于操作不当,黄某所驾车辆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部分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严重毁坏、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继续驾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报警迅速开展案件查缉工作,并于上午9时许,将肇事逃逸驾驶人黄某及其所驾驶的云LFH号小型普通客车查获。
经询问,黄某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黄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祥云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处以罚款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其驾驶证记12分。同时责令黄某对损坏的道路交通设施依法进行赔偿。
供稿丨王悦